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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(实训)指导教师守则

发布日期:2026-05-19 浏览量:

实验(实训)指导教师守则

一、必须严格按照《西藏藏医学院实验(实训)课程安排总表》开展实验(实训)课程。

二、认真备课,课前预试,上课认真讲解和指导。

三、讲授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,示教规范准确,指导应耐心细致。

四、坚守岗位,巡回指导,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。

五、对实验现象和结果应实事求是,客观分析,不得无据解释,以免误导学生。

六、认真填写好实验记录登记表,并认真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的接交工作。

七、认真及时批改实验报告,明确指示实验报告中的问题,每次实验课时应总结上次实验结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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