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标本中心学生实验(实训)守则
一、学生必须按时到实验室上课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实验(实训)前应认真预习,明确实验目的、步骤、原理及复习有关基础理论,并接受老师的提问和检查,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行实验(实训)。
二、进入实验室后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大声喧哗,要注意环境卫生,不准吸烟,不准随地吐痰,不准乱抛纸屑杂物,要爱护公物,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。
三、实验(实训)时应严肃认真,专心细致,要准确记录实验数据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节约水电和试剂,注意安全,爱护实验仪器设备,如发生事故时,应迅速切断电源,保护现场,并立即向指导老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报告,以免事故扩大,不得自行处理。
四、使用精密、贵重仪器,应先了解性能和操作方法,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操作;未经老师同意,不得任意操作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五、实验(实训)中不准动用与本实验(实训)无关及他人使用中的仪器设备、材料和元件。如损坏丢失仪器、配件、工具等,均应查清原因,及时上报,按已定的赔偿办法办理。
六、实验(实训)后要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,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,应退给学生重做。
七、实验(实训)完毕,由指导教师负责检查清点实验用的仪器、工具。学生应办好交接手续,做好清洁卫生,及时切断电源、关好水龙头,并在指导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(实训)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