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,是提高教学质量、教学方法的重要途径,是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重要场所,也是教师开展科学研究、提高业务水平的有效场所。因此,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工作的有效管理,充分发挥它的作用,确保学院实验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,加强对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的科学管理,特对实验室有关工作做出以下规定:
一、在学院党委、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组织开展中心各项党务工作,完成支部交办的各项党建工作。
二、负责起草制定实验课程表,并组织开出实验课,抓好实验教学的管理工作,协助承担本科生、研究生、继续教育学生的实验教学任务。
三、配合各系、部教学老师顺利完成实验教学任务。
四、协助做好实验教学执行情况的收集、汇总及存档工作。
五、组织制定实验教学所需仪器、设备、工具、材料等的购置计划。
六、负责实验教学仪器、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,努力提高管理水平,充分发挥设备、物资的使用效率。
七、负责实验仪器、设备、材料的统一管理,以及供应、借用工作,并做好记录。
八、负责组织建立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办法、并实行各实验室专人管理制度,确保实验(实训)教学、场所、水、电等的安全。
九、负责做好库存实验器材和试剂的保管工作,做好实验室试剂出入库登记,并定期对实验室试剂进行安全检查、及时查看试剂过期情况,若有过期试剂,上报相关处理部门进行处理。
十、负责审核大型精密仪器设备、部分低值品的报损、报失和报废,以及上报处理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组织实验仪器、设备的维护、更新工作。
十二、做好实验室现代医药相关耗材的采购的有关事项,耗材出入库严格登记,领用耗材教师需填耗材领用清单。
十三、负责建立实验教学中心的固定资产清单。
十四、负责配合各级部门提供参观,促进藏医药文化教育和藏医药学术研究与交流,并做好记录工作。
十五、保证各实验室的安全,保持实验室内清洁和整齐。
十六、完成每年的实验室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。
十七、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年度计划、总结等相关工作。
十八、组织并完成学院各项科研工作任务。
十九、负责完成实验教学中心的各项宣传工作任务。
二十、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